一、什么是新生儿出生登记?
新生儿出生登记是指随州市居民为新生儿办理出生登记。办理时需携带相关材料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只跑一次,即可办理。
二、服务标准
免费服务,不收取任何费用
三、申请条件
婴儿出生一个月内,父亲、母亲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向婴儿父亲或母亲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出生登记。
四、需要什么材料?
| 序号 | 材料名称 | 说明 |
|---|---|---|
| 1 | 湖北省新生儿出生"一件事"申请表 | 必填 |
| 2 |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母亲) | 原件及复印件 |
| 3 |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父亲) | 原件及复印件 |
| 4 | 居民户口簿 | 原件及复印件 |
| 5 | 新生儿父亲手持居民身份证正页照片 | 电子版 |
| 6 | 中华人民共和国结婚证 | 原件及复印件 |
| 7 | 出生医学证明 | 原件 |
| 8 | 湖北省新增人口民族成份确认登记表 | 必填 |
| 9 | 证件照 | 符合规格 |
| 10 | 医院收费票据 | 原件 |
| 11 | 费用清单 | 原件 |
| 12 | 出院记录 | 原件 |
| 13 | 待遇享受人提供的银行账户资料 | 完整信息 |
五、办理流程
办理流程信息待更新,请咨询相关部门获取详细流程信息
六、办理方式
线下办理
办理地址
湖北省随州市随县洪山大道与杨林路交汇处随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C9
办理特点
只跑一次,即可办理
七、政策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九、常见问题
问:可以委托他人代办吗?
答:依据当事人申请,书写委托书,被委托人持相关材料可代办。
问:办理新生儿出生登记需要多长时间?
答:材料审核无问题后当场办结。
问:新生儿上户口一般规定是怎样的?
答:新生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其父母或监护人主动向户籍地公安派出所申报上户口。3周岁以内的婴儿,由其父母或监护人提出申请,凭《出生医学证明》由公安派出所办理;超过3周岁的,凭《出生医学证明》,由其父母或监护人提出申请、公安派出所调查核实,报经县(市、区)公安机关批准后补登户口。在外地出生的新生儿,凭有效的《出生医学证明》上户口,不必再提供"异地未落户证明"。
问:非婚生婴儿怎么上户口?
答:非婚生婴儿原则上随母亲落户。如果《出生医学证明》没有父亲的姓名,但申请随父亲落户的,须由婴儿父、母提供书面申请(捺指纹)、提供合法有效的亲子关系凭证(如法院判决书、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关系鉴定书),及有效身份证件到公安派出所办理。
婴儿父母双亡、失踪、出国(境)定居、服现役、丧失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或者父母户口登记为学生集体户(人才交流中心集体户)等情形的,婴儿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可在户籍所在地向公安派出所申请上户口。弃婴、孤儿以及收养登记的落户规定仍按现行规定执行。
问:没有《出生医学证明》怎么上户口?
答:没有《出生医学证明》的应当补办。按《湖北省〈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办法》,《出生医学证明》遗失、损毁的可以申请补发,但补发《出生医学证明》只适用于1996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婴儿,此前出生的不予补发。父母应在婴儿出生后3个月内领取《出生医学证明》,超过3个月的,需到《出生医学证明》管理机构办理,除提供首次签发有关材料外,还需补充提供接生机构办证时限告知情况说明、原始病历复印件(包含首页、分娩记录、出院记录)、逾期原因说明等材料。无法提供接生机构相应资料的,应提交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DNA亲子关系鉴定书。
十、如何咨询投诉
随县卫健咨询电话
0722-35616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