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是申请公租房?
公租房是指限定建设标准和租金水平,面向符合规定条件的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出租的保障性住房。
公租房是政府为解决中低收入群体住房困难而实施的重要民生保障政策,体现了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
二、什么标准
全程免费
公租房申请不收取任何费用,体现了政府对住房困难群众的关怀和支持。
三、什么条件
城镇低收入家庭
申请条件:
1. 申请人具有城镇常住户口满1年
2. 家庭人均收入符合城镇低收入家庭认定标准
3. 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20平方米以下
4. 申请家庭成员之间具有法定的赡养或抚养关系
城镇中等偏下收入家庭
申请条件:
1. 申请人具有城镇常住户口满1年
2. 家庭人均月可支配收入低于上年度城镇常住居民人均月可支配收入
3. 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20平方米以下
4. 申请家庭成员之间具有法定的赡养或抚养关系
新就业职工
申请条件:
1. 申请人大中专院校毕业未满8年,在市城区就业创业
2. 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
3. 在市城区正常缴存企事业单位职工养老保险或住房公积金
4. 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市城区无房产
稳定就业外来务工人员
申请条件:
1. 申请人在市城区就业创业
2. 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或有固定经营场所
3. 在市城区连续缴存养老保险或住房公积金12个月以上,且处于在缴状态
4. 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市城区无房产
四、需要什么材料?
申报表
湖北省公共租赁住房申报表
户籍或居住证明
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户籍证明或者居住证明
身份证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五、办理流程
1. 提出申请
申请人通过湖北省政务服务网或到其所在社区、政务服务大厅、住房保障部门等线下办理窗口提出申请
2. 社区初审
社区对申请人资料齐全性、信息完整性、真实性进行调查核实,提出资格初审意见
3. 数据比对
市、县住房保障部门通过各责任部门数据比对(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共享数据库比对)反馈信息核查结果
4. 审核认定
对申请人是否符合保障资格进行审核认定,对符合条件的公租房申请家庭(个人)进行公示
5. 给予保障
公示期满无异议给予保障
六、办理方式
线上办理
申请公租房"一件事":登陆湖北政务服务网
搜索并进入湖北政务服务网——点击"高效办成一件事"——选择申请公租房"一件事"——点击"立即办理",进入主题引导界面,根据提示,您就可以完成。
线下办理
湖北省随州市随县洪山大道与杨林路交汇处随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C8
七、政策依据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住建部令第11号)
《湖北省城镇保障性住房管理办法》
《随州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 随州市财政局关于规范城镇住房保障家庭租赁补贴工作的通知》(随住新文〔2025〕3号)
八、常见问题
问1、公租房和廉租房有什么区别?
答:2014年公租房和廉租房并轨后统称为公共租赁住房(简称公租房),"廉租房"名称已不存在。公租房和廉租房并轨后,公租房租金标准根据承租对象的收入状况分类确定:目前,低收入家庭租金为0.9元/平米/月;中等偏下收入家庭、新就业职工及外来务工人员租金为4元/平米/月。
问2、公租房申请结果如何查询?
答:公租房的单套房屋面积控制标准、保障范围、申请条件、租金标准均不同于保障性租赁住房。公租房租金实行政府定价,保租房租金实行政府指导价,保障性租赁住房租金高于公租房租金。
问3、公租房申请结果如何查询?
答:登录随县住房和城市更新局网站查询或电话咨询0722-3339763。
问4、公租房申请成功后多久可以办理入住?
答:经审核符合公租房保障条件纳入保障后,发放住房租赁补贴。后续,市住房保障部门根据公租房房源筹集情况确定分配时间,分配前通知申请人,具体情况可电话咨询0722-3339763。
问5、公租房租赁补贴标准是多少?
答:低收入家庭每月补贴10元/平米,中等偏下收入家庭、新就业职工和稳定就业外来务工人员每月补贴7元/平米;1人及2人家庭按40平方米、3人及以上的家庭按60平方米发放补贴。家庭成员名下的有自有住房面积,在计算补贴面积时应予以扣减。已享受实物配租的不再享受租赁补贴。
问6、租赁补贴何时发放?
答:租赁补贴按季发放,即每年3月、6月、9月、12月为租赁补贴发放月。
九、如何咨询投诉
随县住建局咨询电话
0722-3567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