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是户籍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籍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其公民实施的以户为单位的户籍人口管理政策。户籍管理是国家通过公安机关实施的行政管理活动,以1958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为法律依据,建立常住、暂住、出生、死亡、迁出、迁入、变更更正等七项基本登记制度。
户籍管理是国家对公民基本信息进行登记和管理的重要制度,涉及公民的合法权益和社会管理。
二、收费标准
收费标准0元
户籍管理相关业务不收取任何费用,体现了政府对基本公共服务的保障。
三、办理条件
符合法定条件,持相关证件可办理相关业务
具体条件因不同户籍业务而异,需根据实际情况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四、需要什么材料?
户籍管理涉及多种业务,所需材料因具体事项而异。以下基于常见户籍业务类型,分类列出所需材料清单。材料要求可能因地区略有差异,建议办理前向当地公安机关咨询确认。
一、出生登记
婴儿出生后申报户口,通常需提交:
- 《出生医学证明》
- 父母双方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 父母结婚证
- 落户地房屋产权证明(如房照)
- 若为非婚生育或特殊情形(如华侨子女),可能需补充亲子鉴定证明或书面申请
二、户口迁移
包括投靠、购房、工作等原因的迁移,一般需:
- 迁入地准予迁入证明(如单位录用证明、房产证)
- 迁出地户口注销证明或迁移证件
- 申请人及配偶、子女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 婚姻状况证明(如结婚证)
- 其他辅助材料(如收养证、安置介绍信)
三、死亡注销
公民死亡后注销户口,需:
- 死亡医学证明或火化证明
- 死者居民身份证
- 户主或亲属的居民户口簿
四、变更更正户口项目
- 姓名变更:未满16周岁需监护人书面申请及户口簿;年满16周岁需公证材料及审批表
- 民族变更:需父母户口簿、身份证及民族事务部门审核表
- 出生日期更正:需原始户籍资料、人事档案、出生医学证明及公证材料
- 性别变更:需医院性别鉴定证明、公证书或司法鉴定文书
五、其他特殊业务
- 收养落户:收养人书面申请、户口簿、身份证及《收养登记证》或公证书
- 华侨回国定居:《华侨回国定居证》《护照》、合法稳定住所证明
- 港澳台居民定居:省级出入境部门批准通知书
所有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部分需经公证或认证。办理流程通常包括申请、审核、审批环节,具体时限依业务类型而定。
五、办理流程
1. 派出所受理
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提交申请材料
2. 派出所审核上报
派出所对材料进行审核并上报上级部门
3. 县公安局户政中队审批
县级公安机关户政部门进行审批
4. 派出所办理
审批通过后,由派出所办理相关手续
六、办理方式
线下办理
办理地址:湖北省随州市随县洪山大道与杨林路交汇处随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D6-D14
七、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https://www.nhc.gov.cn/wjw/flfg/202505/4ff7613b24f542d48f98fa5b540fd7f2.shtml -->
八、常见问题
问:死亡注销户口需要什么资料?
答:死亡或法院宣告死亡的,应注销户口。需要《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或相关部门出具的规范文书如《非正常死亡证明》、宣告死亡的《民事判决书》《火化证》等前来办理,还需要携带死亡人的户口簿和身份证。
九、如何咨询投诉
咨询投诉电话
0722-35637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