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是收养登记?
中国内地公民收养登记 - 收养形成的是拟制血亲关系,通过法定程序确立收养人与被收养人之间的父母子女关系。
二、服务标准
不收费
收养形成的是拟制血亲关系
三、申请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八条规定,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子女要求
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
能力要求
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
健康要求
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品行要求
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
年龄要求
年满三十周岁
四、需要什么材料?
所需材料清单
| 序号 | 材料名称 | 备注 |
|---|---|---|
| 1 |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 免提交 |
| 2 | 婚姻状况证明 | 免提交 |
| 3 | 收养登记申请书 | 需填写完整 |
| 4 | 生父母或监护人同意送养的书面意见 | 必须提供 |
| 5 | 死亡或者下落不明一方的父母不行使优先抚养权的书面声明 | 如适用 |
| 6 | 其他有抚养义务的人同意送养的书面意见 | 必须提供 |
| 7 | 被收养人生父母同意送养的书面意见 | 必须提供 |
| 8 | 计划生育协议书 | 免提交 |
| 9 | 亲属关系证明 | 必须提供 |
| 10 | 收养能力评估报告 | 必须提供 |
| 11 | 湖北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登记表 | 必须提供 |
| 12 | 居民户口簿 | 免提交 |
| 13 | 《申报户口登记表(合法收养登记户口)》 | 必须提供 |
| 14 | 民政部门出具的《收养登记证》 | 必须提供 |
五、办理流程
办理流程信息待更新,请咨询相关部门获取详细流程信息
六、办理方式
线下办理
请前往当地民政部门或收养登记机关办理
七、政策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 《收养登记工作规范》
八、关联服务
涉外收养登记
九、常见问题
问:被收养人有年龄限制吗?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被收养人应当是指未成年人,即不满十八周岁。
问:什么是三代以内旁系同辈血亲子女的收养?
答:三代以内旁系同辈血亲的子女,是指兄弟姊妹的子女、堂兄弟姊妹的子女、表兄弟姊妹的子女。兄弟姊妹、堂兄弟姊妹和表兄弟姊妹之间可以互相收养对方的子女。
十、如何咨询投诉
咨询电话
0722-33387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