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救助"一件事"服务

一件事办事指南 - 社保医保领域

一、什么是医疗救助?

医疗救助是指对符合条件的医疗救助对象,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给予资助;对医疗救助对象发生的医疗费用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报销后,个人负担的部分纳入医疗救助,按规定予以报销,减轻困难群众医疗费用负担。

医疗救助是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困难群众提供基本医疗保障托底,确保不因病致贫、因病返贫。

二、谁能办理?

医疗救助覆盖全体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参保人员

适用于医疗费用负担较重的困难职工和城乡居民

救助对象由相关部门认定,具体包括以下六类人员:

民政部门认定

• 特困人员
• 低保对象
• 低保边缘家庭人员

乡村振兴部门认定

• 返贫致贫人口
• 防止返贫监测对象
(脱贫不稳定、边缘易致贫、突发严重困难人口)

联合认定

民政部门、医疗保障部门配合认定的因病致贫重病患者

三、救助对象分类

一类救助对象

城乡特困人员、孤儿

二类救助对象

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返贫致贫人口

三类救助对象

城乡低保边缘家庭成员、纳入监测范围的农村易返贫致贫人口

(包含脱贫不稳定人口、边缘易致贫人口和突发严重困难人口)

四类救助对象

因病致贫重病患者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特殊困难人员

因病致贫重病患者定义:是指申请身份认定前12个月累计自负医疗费用超过当地上年度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00%,且家庭财产符合当地规定,难以维持家庭基本生活的基本医保参保人员(不含前三类医疗救助对象)。

认定标准:因病致贫重病患者认定程序和财产标准与认定最低生活保障边缘人口保持一致,救助身份和救助待遇自身份认定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四、办理流程

依申请救助实行免申即享

信息推送

医保经办机构在民政部门、农业农村部门准确推送各类救助人员身份信息的基础上

免申请

无需救助对象主动申请

主动联系

由各地医保经办人员主动联系救助对象,完善相关信息

及时拨付

医保经办机构30个工作日将救助资金拨付到救助对象个人银行账户

五、办理方式

线上办理:申请人可通过"湖北政务服务网"(zwfw.hubei.gov.cn)或"鄂汇办"APP进入"高效办成一件事"专栏,选择"医疗救助"服务事项。

湖北政务服务网

访问 zwfw.hubei.gov.cn

鄂汇办APP

下载鄂汇办手机应用

高效办成一件事

进入专栏选择医疗救助服务

六、政策依据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随州市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实施细则>的通知》

七、常见问题

问:1、 救助对象到市外就医的可以享受医疗救助待遇吗?

答:救助对象应按我市分级诊疗政策,办理转诊手续。未按规定办理转诊的救助对象,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原则上不纳入医疗救助范围;规范转诊且在省域内就医的,经三重制度综合保障后政策范围内个人负担仍然较重的,给予倾斜救助。

转诊办理:救助对象转诊到参保地统筹区外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可线下在医保经办窗口,或通过"湖北医疗保障"微信小程序、"鄂医保"支付宝小程序、鄂汇办 APP"医保专区"、国家医保服务平台 APP 等线上途径办理异地转诊。

问:2、 具体有哪些费用可纳入医疗救助?

答:一是住院医疗费用(含住院起付线)。

二是门诊慢特病(含"单独支付"药品)医疗费用。

三是参加居民医保的救助对象住院分娩;参加职工医保的救助对象生育或计划生育手术引起合并症或并发症,经基本医保等报销后剩余政策范围内诊疗费用纳入医疗救助范围。

问:3、 住院期间身份变更的怎么办?

答:当出院登记有救助身份时,以救助待遇最高的身份结算费用;当出院登记无救助身份时,读取入院登记时的救助身份,并按照入院登记时救助待遇最高的身份结算费用。

延迟结算医疗费用的,不以出院结算时间判断救助对象身份,按照以上规则锁定身份信息,结算医疗费用。

八、如何咨询投诉

医疗救助咨询电话

0722-35636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