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困难人员认定

一件事办事指南 - 就业领域

一、什么是就业困难人员认定?

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是人社部门开展的官方身份确认工作,核心是给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但因各类因素难以就业且已登记失业的人员,发放"就业帮扶通行证"。其认定依据《就业促进法》等法规,具体范围由各省动态调整。常见认定对象包括大龄失业人员、残疾人、零就业家庭成员、失地农民、低保家庭成员、长期失业人员等。通过认定的人员,可享受社保补贴、岗位补贴、公益性岗位安置等专项就业扶持政策。

二、认定条件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人员,可申请就业困难人员认定

序号 认定条件
1 女性年满40周岁或男性年满50周岁的失业人员
2 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人员
3 失地农民
4 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或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员
5 农村零转移就业贫困家庭成员
6 毕业一年以上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7 残疾人
8 各级社会福利机构供养的成年孤儿和社会成年孤儿
9 建档立卡贫困人员
10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人员

三、需要什么材料?

1. 基础必备材料

身份证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申请表格

填写完整的《湖北省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表》

2. 对应类别证明材料

残疾人:带年检合格的残疾人证

失地农民:带被征地安置补偿协议书或村证明等

低保家庭人员:带年检合格的城乡居民社会救助证

高校毕业生:带毕业证书

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带扶贫手册

社会成年孤儿:需社会福利院及当地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

四、办理流程

申请

提交申请材料,填写申请表格

受理

工作人员接收并核对申请材料

审核

审核材料真实性,确认认定条件

决定

作出认定决定,发放"就业帮扶通行证"

五、办理方式

线上办理

属于"零跑腿"业务,可登录湖北政务服务网找到对应事项入口,上传身份证、认定表及对应类别证明材料,在线完成申请、受理与审核流程

线下办理

湖北省随州市随县洪山大道与杨林路交汇处随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B4-B10

六、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

《湖北省就业促进条例》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就业失业登记证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鄂人社发〔2010〕71号)

《湖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鄂财社发〔2017〕102号)

七、关联服务

就业困难人员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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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困难人员一次性创业补贴申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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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常见问题

问:办理要多久,收费吗?

答:承诺办结时限为1个工作日,属于即办件,整个认定过程不收取任何费用。

问:认定后身份一直有效吗?

答:不是。若出现被录用、注册工商营业执照经营、收入超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等情况,会被取消认定身份,实行动态退出管理。

九、如何咨询投诉

随县人社综合窗口咨询电话

0722-3338151、0722-33397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