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创业"一件事"服务

一件事办事指南 - 就业领域

一、什么是个人创业"一件事"?

个人创业"一件事"服务是政府推出的集成化、一站式政务服务模式,旨在简化个人创业过程中需要办理的各项手续,将涉及多个部门、多个环节的创业相关事项整合为"一件事",通过"一窗受理、一次告知、一表申请、一网办理"的方式,提高办事效率,优化创业体验。

二、服务标准

个人创业"一件事"服务有国家统一指导标准,各地再结合实际细化,核心围绕流程、材料、办理渠道等方面制定标准:

流程规范标准

实行跨部门事项同步办理的"一次办",把经营主体登记、参保登记等关联事项整合,避免创业者多部门跑腿;各地还会压缩办理时限

材料精简标准

推行"一张表"整合模式,实现信息"一次采集、多方通用"。同时通过数据共享减免重复材料

渠道便捷标准

线上搭建政务服务专栏或小程序,构建数字化办理链条;线下设专窗,部分地区还配备帮代办员,实现"一站联办"

指引清晰标准

编制"一单清"服务指南,明确事项的责任单位、受理条件、流程等内容;线上线下同源发布指南

三、申请条件

一、《就业创业证》申领

已进行就业登记、失业登记的劳动者

二、无雇工个体工商户及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养老保险登记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三、创业补贴申领

对初次办理注册登记,经营6个月及以上且带动就业2人及以上(含创业者本人)的就业困难人员、高校毕业生(毕业5年内)、返乡入乡人员(注册5年内),给予5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以上一次性创业补贴,不可重复申报

四、经营主体登记注册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登记机关予以确认登记

五、纳税人信息确认

已完成经营主体登记注册

四、需要什么材料?

随县个人创业"一件事"服务材料按经营登记、创业补贴、创业贷款等核心事项分类:

1. 经营主体登记类

个体工商户

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申请表、申请人身份证及1张照片、经营场所证明,委托办理的还需授权委托书

开办公司

《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公司章程、股东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等任职文件和住所使用证明

2. 创业补贴申领类

通用材料:《湖北省一次性创业补贴申请表》、申请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且需提前办理《就业创业证》

高校毕业生额外材料:毕业证书或学生证

返乡创业者额外材料:外出(返乡)证明和带动就业证明

3. 创业担保贷款类

《湖北省创业担保贷款申请审批表(个人)》、借款人夫妻双方身份证及户口簿、婚姻证明、营业执照副本、经营场所证明,还有担保人的工作单位证明与身份证,另外需准备贷款人与担保人经营场所合影照片

4. 就业及其他配套类

就业登记:《湖北省就业人员登记表》、身份证或社保卡

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身份证、《湖北省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表》及对应类别证明材料

残疾人创业:需额外提供残疾人证

五、办理流程

办理流程信息待更新,请咨询相关部门获取详细流程信息

六、办理方式

电脑端搜索并进入湖北政务服务网,点击"高效办成一件事",选择"个人创业"

七、政策依据

1. 《关于深入推进"高效办成一件事"改革提高政务服务质效营造良好发展环境的若干措施》

2. 《湖北省实施重点群体创业推进行动工作方案》(鄂人社发〔2023〕13号)

3. 《湖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鄂财社发〔2024〕88号)

八、常见问题

问:湖北省就业困难人员包括?

答: 1. 女性年满40周岁或者男性年满50周岁的失业人员
2. 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人员
3. 失地农民
4. 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或者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员
5. 农村零转移就业困难家庭成员
6. 毕业一年以上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7. 残疾人
8. 各级社会福利机构供养的成年孤儿和社会成年孤儿
9. 建档立卡脱贫人口

问:试用期应按什么标准支付工资?

答:《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明确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九、如何咨询投诉

随县人社综合窗口咨询电话

0722-3338151、0722-3339785

http://www.zgsuixian.gov.cn/ 九、咨询投诉